关于公示2021年下半年新增药品配送企业审核结果的通知

吉林省

发布时间:2021-9-8                            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相关单位:

根据我省药品采购配送工作要求,现将2021年下半年新增药品配送企业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3天,自2021年9月8日至9月10日。

二、质疑方式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相关企业于2021年9月10日16:00时前,由企业被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为系统内填报人员,其他人员不予受理),以及书面异议和其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递交至我中心。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申诉质疑。

三、受理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7层725室。

四、咨询电话

0431-81866935。

           附件:2021年下半年新增药品配送企业审核结果.xls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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