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
关于我省药品集中采购部分在线产品价格投诉处理结果的公示(2021年第七批)
0
评论 ·
48
浏览 ·
0
收藏
发布时间:2021-9-8 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配送企业、投标人:
我省药品集中采购部分在线产品,因价格等原因被投诉。根据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经核查,拟做如下处理:
一、对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不同意按规定降价的药品,暂停在线交易。具体产品见附件1。
二、对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且同意按规定降价的药品,下调在线交易价格。具体产品见附件2。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8日至9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省药械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监督管理和价格监测科,0571-86409269。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江南巷2号3号楼。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1年9月8日
- 评论
发布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