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前四批国家集采相关药品第八批企业申报结果的通知

甘肃省

发布时间:2021-8-4                                     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公示前四批国家集采相关药品第八批企业申报结果的通知 》(甘交易医字〔2021〕103号)要求,现将前四批国家集采相关药品第八批企业申报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示期内,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对4个药品的申诉质疑进行受理和处置,现将处置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其中纳入甘肃省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结算及监测系统药品12个,保留原平台交易药品1个,甘肃省药品阳光采购平台新增挂网药品12个,不予挂网2个,企业主动申请降价2个。

  二、执行时间

  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将按照申报挂网结果对相关药品进行价格和平台调整,各医疗机构可在调整后的平台按照最新价格进行采购,医疗机构按照原价格采购的药品库存消化至2021年9月4日。

   三、配送关系维护

  甘肃省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结算及监测系统以及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按照甘肃省“两票制”规定,于2021年8月23日前建立覆盖全省的配送关系,各配送区域至少有一家配送企业承担其药品配送任务,确保药品及时足量供应保障。逾期未完成配送关系维护的,按照《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业务受理与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申诉质疑材料接收邮箱:gansuypzb@163.com

  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385、2909193、2909381

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

附件: 前四批国家集采相关药品第八批企业申报结果公布表.xlsx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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