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
关于暂停注射用地塞米松磷酸钠等产品在线交易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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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1-06-28 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配送企业、投标人:
根据国家药监局2021年6月18日发布的《关于注销葡萄糖注射液等42个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2021年第83号)》、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6月11日发布的《关于暂停沈阳光大制药有限公司注射用地塞米松磷酸钠(5mg)生产的通告》以及我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经核查,拟暂停注射用地塞米松磷酸钠等产品在线交易,具体产品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29日至7月5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省药械采购中心。
联系人:监督管理和价格监测科,0571-86409269。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健康服务产业园3号楼)。
特此通知。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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