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保局关于公布2021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康替唑胺片申报材料审核结果的通知

贵州省

发布时间:2021-12-30     来源:药械交易处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医保发〔2021〕50号)要求,为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资质材料审核结果见附件1;产品资质材料审核结果见附件2。

二、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将于执行之日起按照谈判价格进行调整。各有关单位应按照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相关政策要求,尽快完成配送关系的搭建工作,保障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供应。

三、对于协议已到期的国家谈判药品(见附件3),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由“国家谈判采购”目录调整到“直接挂网”目录,供全省医疗机构采购使用。

   附件1:企业资质材料审核结果.xlsx

    附件2:产品资质材料审核结果.xlsx

    附件3:国谈调整为普通乙类目录品种.xlsx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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