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关于黑龙江省开展新冠核酸检测试剂价格联动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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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17 来源: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相关新冠核酸试剂生产经营企业: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关于黑龙江省开展新冠核酸检测试剂价格联动”网上信息维护已结束,现对相关新冠核酸试剂生产经营企业联动结果(见附件1)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1日,公示期内接受相关医药企业申诉质疑。公示后无异议的直接进行交易,请核酸检测机构遵照执行。
如对价格联动结果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登陆“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按照《网上申诉质疑操作流程》(见附件2)进行网上申诉质疑。申诉质疑材料应包括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价格截图等三部分材料组成,缺少材料或逾期的不予受理,不接受纸质申诉质疑材料。申诉质疑企业应对其提供的证明证言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咨询时间及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电话:0451-87220792 87220728
附件:1.黑龙江省集中采购网新冠核酸检测试剂价格联动结果.xls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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