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时间:2021-7-7 来源:重庆药品交易所
各卖方会员: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药品交易采购机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134号)、《重庆市药品交易采购挂网工作细则(试行)》(渝医保发〔2021〕13号)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与挂网价格协同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14号)文件,市医保局已将定期调整、5月、6月限价挂网药品报价复核结果移交重庆药品交易所(以下简称“药交 所”),药交所拟于明日启动限价挂网药品卖方会员挂网确认工作,现将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卖方会员请按时登录平台进行挂网确认操作,挂网确认期为7月8日-11日,请及时确认以免影响医保支付标准协同。
二、挂网操作
登陆http://ucenter.yjsds.com进入交易平台,选择【挂牌商品管理】-【药品价格列表】-点击“接受并预挂网”。
三、注意事项
1.企业确认挂网时同生产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挂网药品制剂规格不能超过3个(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或因含量差异适应症不同的药品除外)。
2.公布价格低于企业报价的,是根据以下交易细则企业报价应同时满足的条件核算结果:在协议期内与国家谈判药品有同通用名药品上市的,其申报价格不高于国家谈判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参比制剂和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含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药品和纳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药品),申报价格不高于对应原研药在全国其他省级平台现执行的最低挂网价;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申报价格不高于同通用名已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和对应原研药挂网价格。
3.市医保局复核不通过的药品,药交所将另行通知卖方会员,卖方会员请及时登陆交易平台查看并根据要求再次提交自证材料。
重庆药品交易所
2021年7月7日
-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