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
关于公布2021年第十一批中标挂网药品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包装)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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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25 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药品差比价规则》(发改价格〔2011〕2452 号)及我省药品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工作流程,经与已中标挂网药品价格差比、第三方价格核查、企业确认等程序,现将2021年第十一批中标挂网药品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包装)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不同转换系数(包装)增补结果
本批次共有4家企业的4个药品符合增补要求,其价格不高于原中标(挂网)价格差比计算值,也不高于全国最低9 省的平均值,符合甘肃省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包装)规定,拟增补结果见附件。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导入平台供全省医疗机构使用,不再另行通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且核实异议成立的,取消其增补申报,具体结果通过平台查看。
(一)公示期:2021年11月26日2021年至11月30日。
(二)申诉质疑材料递交方式:将申诉质疑材料制作成1 个PDF 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增补结果执行
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包装)结果自2021年12月1日起在全省执行,集采平台增补企业务必在1个月内建立覆盖全省各级医疗机构的网上配送关系。
联系人:0931-2909266、2909385。
监督电话:省医疗保障局0931-8127135
电子邮箱:gansuypzbbz@163.com
附件:2021年第十一批中标挂网药品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包装)结果汇总表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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