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是最常见的中枢神经系统慢性疾病之一,其中约40%女性癫痫患者处于育龄期。与男性患者相比,育龄期女性癫痫患者面临更多来自家庭和社会的压力,生理心理方面负担也更大。育龄期女性癫痫患者面对怀孕和抗癫痫药物(antiepileptic drugs,AEDs)致畸不良反应时,容易高估药物不良反应,选择放弃怀孕,或仅维持极小药物剂量,甚至自行停药,导致妊娠期频繁发作,产生严重异常的胎儿。为了给围妊娠期女性癫痫患者提供全面合理的治疗规范,国内本领域专家讨论并撰写了《中国围妊娠期女性癫痫患者管理指南》,以供参考
孕前咨询
推荐意见:
➤建议育龄期女性癫痫患者至少无发作9个月再计划妊娠(B级推荐)。
➤如果患者最近3~5年均无发作,且脑电图正常,参照癫痫减停AEDs的一般原则, 可考虑逐步停药,但应事先充分告知患者癫痫可能复发及其对患者和胎儿的影响(D级推荐)。
➤考虑到女性生育的黄金年龄较短,且大多数低剂量AEDs的致畸风险较低,对于正在联合治疗的女性,临床上并不建议完全停药后再怀孕,而应依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a.改为低剂量单药;b.替换高致畸率药物;c.维持原方案,但减少剂量(D级推荐)。
➤建议在怀孕前检测AEDs血药浓度,建立妊娠期间药物剂量调整的参考基线值(C级推荐)。
计划妊娠和孕早期管理
推荐意见:
➤建议在备孕时,优先选择新型AEDs,尽可能避免使用丙戊酸,尽量保持单药治疗的最低有效剂量(A级推荐)。
➤对于已经在使用丙戊酸的女性患者,建议重新评估,尽量改用其他AEDs替代后再考虑怀孕(C级推荐)。
➤计划外怀孕且正在使用丙戊酸的女性,若发作控制良好,不推荐在妊娠期临时替换丙戊酸,调整到较低剂量即可;若发作控制不佳,可尝试用起效较快的新型AEDs进行替换, 或添加新型AEDs,并维持较低的丙戊酸剂量(D级推荐)。
➤推荐患癫痫女性从备孕时开始每天补充叶酸,并至少持续到孕12周(A级推荐)。若未服用AEDs,建议叶酸日剂量为0.4 mg;如正在服用叶酸拮抗药或既往有流产史、曾生产过神经管畸形儿,建议叶酸日剂量为5 mg(D级推荐)。
孕中晚期管理
推荐意见:
➤建议对患癫痫孕妇每2~3个月进行癫痫门诊随访,动态评估患者的癫痫发作情况,依据孕前或孕早期AEDs血药浓度基线值,及时调整药物剂量或联合治疗。对于服用拉莫三嗪的孕妇,建议每月监测血药浓度(C级推荐)。
➤服用AEDs的患癫痫孕妇在妊娠期间出现抑郁、焦虑等精神心理症状,应请精神心理科医生进行早期干预(D级推荐)。
➤建议孕期密切监测胎儿健康状况,如果发现胎儿异常,建议咨询产科医生和新生儿科专家,以确定妊娠期间和产后的治疗方案(A级推荐)。
分娩期和哺乳期管理
推荐意见:
➤对于癫痫发作频繁和癫痫持续状态风险高的少数孕妇,可以考虑选择性剖宫产,并建议在条件完善的医疗机构实施(A 级推荐)。
➤患癫痫孕妇分娩时镇痛药物优先选择吗啡,而哌替啶可能降低癫痫发作阈值,应谨慎使用(D级推荐)。分娩期间应当继续服用AEDs,如果经口不能耐受,则改为具备胃肠外给药途径的药物,如丙戊酸、苯巴比妥和左乙拉西坦等(D级推荐)。
➤建议对患癫痫孕妇在分娩后10~14d检测血药浓度,并根据血药浓度调整 AEDs 剂量(D级推荐)。
➤如果母亲孕期使用了酶诱导型AEDs,建议新生儿出生时肌内注射1mg维生素K。对体重<1.5 kg的早产儿,剂量可减半(D级推荐)。
➤对于单药AEDs治疗的癫痫患者,鼓励母乳喂养(B级推荐)。尽量避免使用苯巴比妥、 苯二氮类和托吡酯;如为多药联合治疗的患者,可考虑人工喂养(D级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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