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第五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注射用头孢他啶信息变更的通知

山东省

发布时间:2021-12-20      来源: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通知要求和企业申请,现对部分第五批国家集采药品的产品信息进行变更,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23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sdyypt@163.com提交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邮件题目请标注“头孢他啶”字样,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投诉申诉。

 

 附件:部分变更药品信息明细表.xlsx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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