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药品集团采购品种层次划分规则的通知

广西

发布时间:2021-11-17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


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医疗保障局,区直及解放军、武警部队驻桂医疗机构,药材供应机构,各有关生产、配送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精神,我们对《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实施药品集团采购的通知》(桂药采办发〔2019〕2号)中的《广西药品集团采购品种层次划分规则》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广西药品集团采购品种层次划分规则.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




  • 评论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