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
关于公布新纳入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挂网采购产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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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1-07-01 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各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0〕14号)及《关于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准入机制的通知》(浙医保发〔2021〕24号)精神,经省医保局同意,现将公示符合挂网要求的无在线交易产品的药品、增补转换比产品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该部分产品将于2021年7月5日起上线。
后续,将组织开展无在线交易产品的药品挂网采购产品配送关系建立工作,具体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平台通知。增补转换比产品的配送关系等与原在线交易产品一致。
联系电话:0571-86401737;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附件:1.无在线交易产品的药品挂网采购产品.pdf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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