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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市关于医疗机构如何做好第三批国家集采工作相关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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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12 来源:北京市药品阳光采购平台
问题一:
第三批重新集采中选产品的平台价格会在11月14号调整,医院己购入的中选药品的销售价格如何调整,任务量何时开始计算?
答:阳光采购平台在10月14日0时统一调整第三批国家集采重新集采中选药品采购价格,在过渡期内,各医疗机构可以开始采购中选产品进行备货,任务量也同时开始统计计算。对于己购入的中选产品涉及新旧价格切换,医疗机构应本着价格就低的原则,过渡期内合理安排新旧货切换,严格落实药品零差率销售要求,尽可能让利于患者。
问题二:
我院在用个别标记为绿D3的药品不在供应清单里,是什么情况?11月14日后能否继续使用?
答:重新集采中选企业申请将其他规格包装的中选产品不纳入供应清单,此部分药品11月14日会进行暂停采购处理,具体产品见附件,医院已入库的此部分药品,可按照附件调价后继续使用或做退货处理。
问题三:
平台在任务量统计和三方协议中所显示的包装规格与我院从供应清单中遴选的不同,例如卡培他滨片任务量统计和协议中只显示0.15g,但我院选择的是同企业的0.5g规格,这种情况是否需要调整为0.15g使用?
答:非临床需要不需要调整为0.15g规格,因为三方协议中显示的产品规格是用于计算任务量的代表规格,采购供应清单中同企业的其他规格包装都属于中选产品,采购量会计入该产品的任务量。卡培他滨片同一企业的0.15g和0.5g都在供应清单中,因此两个规格都属于中选产品,采购0.5g的产品会按含量比例折算为0.15g的数量统计入任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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