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谈抗癌药中“国家集采同品规药品”集采到期相关事项的通知

安徽省

发布时间:2021-12-21        来源: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相关药品企业:

依据《关于做好省级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采购协议到期相关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办〔2021〕16号)和省医保局价采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就原13种省谈抗癌药中与国家集采中选品同品规药品采购协议到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来曲唑片(2.5mg*10片/盒,流水号:71689)”和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多西他赛注射液(1ml:40mg /支,流水号:43590)”为国家集采中选品,纳入交易系统“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模块、以国家集采中选品规范采购。

二、对其余5种药品(详见附表),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如同意以药品交易系统内该药品“最低省级集采价”作为“续约价”(企业可在此基础上提供不高于“最低省级集采价”的“意向续约价”),仍纳入药品交易系统“省抗癌药谈判药品”模块采购,但不约定采购量、不纳入考核范围;如不同意,调整相关药品至省谈前采购模块,且遵循谈判价格保密原则,不再以原谈判价作为集采限价。

请涉及企业下载《安徽省原省谈抗癌药“国家集采中选品同品规药品”续约意向书》(见附件)填写,盖企业鲜章后于12月28日17:00前递交至中心咨询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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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约意向书.docx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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