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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拟第一批纳入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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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21-08-09 来源: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省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部分在鄂中央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纳入省直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医保发〔2020〕9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鄂中央企业和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26号)等有关规定,拟将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武汉益世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涂家岭店等280家医药机构纳入湖北省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范围,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8月9日至8月13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省医保局反映(联系电话:027-87263925)。为便于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请书面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实和反馈。
附件:拟第一批纳入湖北省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9日
相关附件:附件1拟第一批纳入湖北省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共79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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