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小儿酚氨咖敏颗粒等5个药品交易资格的通知

甘肃省

发布时间:2021-11-18       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医疗机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注销小儿酚氨咖敏颗粒等8个品种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2021年 第138号)要求,依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开展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即日起取消我省中标挂网的小儿酚氨咖敏颗粒等5个药品交易资格,请医疗机构选择其他同功能主治替代药品采购。

联系电话:0931-2909266

附件:取消交易资格药品信息表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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