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关于公示变更我中心平台相关药品信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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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29 来源: 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相关药品企业:
根据有关药监批件,现公示药品交易及招标系统部分企业名称和产品信息变更(见附件)。公示期三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递交书面材料至省药采中心。企业信息变更后原履行的义务和责任不变。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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