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
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挂网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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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13 来源: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医保发〔2021〕50号)的要求,为做好我省2021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新增品种挂网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中的协议期内谈判新增药品(见附件1)。
2、申报时间:即日起2021年12月16日17:00时前。
3、申报方式:
对于附件1目录中在我省药品平台已经挂网的品种,请相关企业提交将相关品种转换挂网目录的申请文件(模板见附件2),将申请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hnypcg@qq.com,联系电话0898-66529816。我中心将根据企业提交的申请文件,将已挂网的品种调整至“2021年国家新增医保谈判药品”目录,挂网价格将按医保谈判价执行。
对于附件1目录内尚未在我省药品平台挂网的品种,相关企业可申请直接挂网,申请直接挂网流程参照海南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网站-服务大厅-【办件事项】直接挂网,受理类型选择“国谈品种”。
特此通知。
附件: 1、新增医保谈判药品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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