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鲁晋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供应产品信息的通知

山东省

发布时间:2021-12-21     来源: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相关单位:

根据2021年鲁晋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工作要求,现对拟中选供应产品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登陆“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通过“带量采购”项下的“药品采购”—“公示信息管理”—“公示信息查看”—“查看公示列表”中找到相应产品选择“办理”功能进行质疑,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

公示期:2021年12月22日至12月24日。

被质疑企业收到质疑材料后,须在2021年12月28日24:00前通过平台作出澄清并提交相关材料。

 

附件:鲁晋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供应产品公示表.xlsx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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