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品阳光挂网动态调整产品挂网目录调整的通知

陕西省

发布时间:2021-11-17      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医疗机构:

根据《药品阳光挂网动态调整实施方案》,现将按照常态化调整要求,申请产品目录调整的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布,调整结果即日起执行。本次目录调整中“撤销挂网(进口总代理到期除外)”的产品间歇期内,不再受理其挂网申请。

附件.《目录调整产品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17日


  • 评论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