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市场监管改革发展成就显著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市场监管事业不断发展进步的五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为市场监管改革发展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五年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砥砺奋进,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实施,顺利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推动市场监管改革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年来,商事制度发生根本性变革。“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稳步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得到精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初步建立。企业名称实现自主申报,企业住所登记限制大幅放宽,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全面实行,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登记注册实现“一口办理”。企业开办环节大幅压减,全面实现“一网通办”,企业开办时间由“十二五”末的平均30多天压缩至4天以内。市场活力得以极大释放,市场主体由“十二五”末0.77亿户增长到1.4亿户,年均净增市场主体1247.7万户。从企业准入改革向产品准入改革延伸,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目录由“十二五”末的61类压减至10类,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压缩幅度近40%,24种产品由生产许可证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行告知承诺改革,特殊食品注册与备案实现双轨运行。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创新药、临床急需药品和进口药品上市速度显著加快。知识产权注册效率明显提高,专利和商标平均授权和审查周期不断缩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小微企业名录不断健全,相关财税优惠政策和金融政策持续完善。我国营商环境大幅改善,国际排名从第84位上升到31位,有力服务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大局。
五年来,市场竞争秩序得到有力规范。加强竞争政策顶层设计,开展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初步建立,全社会竞争意识持续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得以确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并有效实施,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清理各类政策措施文件189万件,废止修订近3万件。统一优化协调高效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体系初步建立,经营者集中审查实现全链条监管,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得到遏制,价格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加大,商业银行、转供电、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价格收费行为得到有力规范,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网络市场监管扎实推进,电商平台交易行为得到有力规范。农村市场、房地产市场、保健品市场等重点领域监管不断强化,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住房租赁中介专项整治、直销市场清理整顿、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等持续开展。广告监管不断加强,虚假违法广告得以遏制,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得到较好规范。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制度体系不断健全,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初步建立,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明显减少,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72分提高到80分。认证检测市场监管规范有力,认证检测领域乱象得到有效治理。
五年来,市场消费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食品安全战略稳步实施,“四个最严”要求得到较好落实,推动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文件,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建立,食品抽检实现4批次/千人的目标,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得到控制,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药品安全监管不断加强,国家药品标准体系日趋完善,飞行检查、监督抽检、警戒制度有效实施,药品安全性、有效性控制能力显著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缺陷产品召回、产品伤害监测、产品质量担保、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和调查处理等制度日益健全。特种设备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成效显著,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下降7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和信息化平台整合完成,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持续开展,重要民生商品假冒伪劣得到有力遏制,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和消费教育宣传引导广泛开展,消费者满意指数从71.8分提高到79.3分,消费者权益得到较好保障。
五年来,市场供给质量水平有了新的提高。质量强国上升为国家战略,《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完成实施,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和质量奖励制度深入实施,质量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明显,计量基标准体系不断完善,标准化改革持续推进、新型国家标准体系初步建立、我国国际标准化影响力大幅提升,认证检测市场进一步发展并规范、合格评定合作互认成果显著,我国获得国际互认的标准和测量能力跃居全球第三,国际标准化贡献率进入全球前五,累计颁发各类有效认证证书269.4万余张,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充分显现。质量提升行动大力实施,全国“质量月”活动持续开展,企业质量品牌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全社会质量氛围显著增强,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高。主要消费品领域与国际标准一致性达到95%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重点服务行业和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稳定在“比较满意”区间。
五年来,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党中央、国务院对市场监管体制作出重大改革决策部署,组建市场监管总局,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相继成立,历史性建立起统一的市场监管体制,实现了分段、分领域监管向统一、综合监管的转变。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力实施,地方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相继组建并运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初步建立。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相协调的机制逐步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效率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法制建设稳步推进,《电子商务法》《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等一批法律法规规章先后出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市场监管信息化和科技支撑能力得到增强。市场监管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深化。市场监管应急处突能力建设持续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物资保障供应和市场价格监管、防护用品质量安全监管、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等各项工作有力有序,为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工作能够取得历史性成就,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全系统的凝心聚力、忠于职守、坚毅担当。下一步,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立足“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深入研究、积极推动市场监管改革创新,组织编制好“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为建立健全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高标准市场体系相匹配、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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