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国家集采中选同通用名药品的通知

河北省

时间:2021-07-07               来源: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冀医保规〔2020〕8号)要求,现将符合挂网条件的国家集采中选同通用名药品进行公布并于即日挂网,不符合挂网条件的药品从即日起撤网。

企业在外省出现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的,应于30日内提出价格调整申请。如挂网药品价格高于全国最低挂网价的,一经查实,取消该药品在我省挂网资格。


附件:国家集采中选同通用名药品挂网最高限价表.xls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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