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组织首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部分中选产品执行期满续约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

关于开展河南省组织首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部分中选产品

执行期满续约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印发的《河南省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豫医保办〔2020〕40号)有关要求,按照相关采购文件规定,经研究,河南省组织首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部分执行期满药品(详见附件1)中选企业续约工作,续约执行周期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相关中选企业如有意愿续约,请于3月22日18时前将《河南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期满续约供应承诺书》(详见附件2)盖章扫描件反馈电子邮箱。逾期未反馈的,视为不同意续约。 

联系人:刘志伟   电子邮箱:hnsybjjgzc@126.com

附件:1.拟续约产品供应清单

      2.河南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期满续约供应承诺

附件1.xlsx

附件2.docx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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