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兵团药品阳光挂网结果的公告(第三批)

新疆

发布时间:2021-12-7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关于做好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投诉”处理结果第二批、第三批公示期间不存在申投诉,以及企业资质通过、符合挂网条件的药品予以公告,结果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在产品挂网后及时建立配送关系,并按时响应医疗机构发起的议价和采购需求。




附件:药品阳光挂网目录






兵团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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