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
发布时间:2021-11-24 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各相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暂行办法》(浙医保联发〔2021〕15号)及《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第二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ZJYPCG-2021-1,以下简称《采购文件》)精神,经省医疗保障局同意,现将价格申报和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企业递交价格申报材料
递交时间:2021年11月30日12:00至14:00
递交地点:杭州石祥瑞莱克斯大酒店19楼百合厅。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828号(中大银泰旁),联系电话:0571-56139999
(二)价格申报信息公开
时间:2021年11月30日14:00开始
杭州石祥瑞莱克斯大酒店19楼百合厅。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828号(中大银泰旁),联系电话:0571-56139999
二、相关要求
(一)价格申报材料包含《申报信息一览表》(需单独封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具体封装和标记、报价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一家申报企业涉及多个品种的应统一封装至同一信封内。
(二)申报企业应在规定地点和截止时间前由被授权人递交价格申报材料,同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申报及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时间后,申报企业不得对其申报材料做任何修改。
(三)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品种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剂不同规格产品,按各企业药品说明书中一次肠镜检查前肠道清洁准备的平均用量(具体见下表),根据《药品差比价规则》中平均日治疗费用折算“单位申报价”。
(四)本次集中带量采购中冻干(含溶媒结晶)粉针剂和注射液(含普通粉针)的比价方式为:注射液(含普通粉针)在其企业报价基础上乘以1.05折算“单位申报价”(最高加价不超过2.5元),以折算后“单位申报价”参与比价。
三、其他事项
(一)企业递交的价格申报材料须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将现场拒绝接收。
(二)为避免现场拥堵,请各企业合理安排时间,尽早递交价格申报材料。
(三)请参加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等工作,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不得参加会议。价格申报信息公开现场仅限申报企业参加,每家企业委派1名代表,参会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咨询电话:0571-86401737。
附件:1.申报信息一览表.doc
浙江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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