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
发布时间:2021-9-30 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开展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新增阳光挂网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第四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复核结果、2020年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第三批药品价格和平台调整结果予以公示。
一、2021年第四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复核结果公示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1年9月24日24时共有463个药品申请新增阳光挂网,经形式审核符合挂网条件药品257个;不符合挂网条件药品199个,放弃挂网6个,已挂网1个;2020年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撤废药品1年内不接受挂网申请;未上报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企业产品暂不接受挂网申请。
(二)价格信息
价格信息由企业申报,按照诚实守信原则,以企业申报的全国最低九省价格和承诺价格作为拟采集的价格参考数据;企业申报价格高于已中标挂网同品种同质量层次其他药品或明显异常的价格不采集。
二、2020年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部分药品价格和平台调整结果公示
按照甘肃省2020年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相关政策规定,近期共有25个药品满足价格或平台调整条件,经专家论证,拟调整中标挂网价格的13个,拟保留原中标挂网价的3个;拟由阳光平台调入集采平台交易的7个,拟保留原平台交易的2个。
三、公示要求
(一)公示期:2021年9月29日至10月8日。
(二)公示期间提交材料的要求
1.新增药品补充价格数据。按照承诺制申报原则,企业提供电子版勘误材料。未在公示期提交价格申请的,进入平台后,不再进行价格的补充与勘误。
2.基本信息勘误。提交电子版药品注册批件信息或药品说明书等证明材料。
3.提交质疑材料。公示期内,对拟新增挂网药品、价格平台调整药品有异议的,请提交电子版质疑材料并提供相关电子版举证材料。
(三)企业提交补充资料和申诉质疑截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18时。
(四)所有申诉质疑材料制做成1个PDF文件(命名为“申诉质疑企业名称+药品名称+规格”)上传到指定邮箱,未按规定上传材料的不予受理,造成企业损失的自行承担后果。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
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192、2909266、2909265。
电子邮箱: gansuYPxzYG@163.com。
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
附件 :1.2021年第四批拟新增阳光挂网形式复核结果公示表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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