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未过一致性评价的国家集采未中选品种拟撤网的通知

海南省

发布时间:2021-10-21                                 来源:海南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

各有关单位:

按照海南省医疗保障局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要求,“在我省挂网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超过三家的(不含原研药和参比制剂),对其他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进行撤网”,经我中心核查,现将拟撤网药品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至2021年10月25日下午5点。

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递交书面材料至我中心。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华海路安海大厦7楼。公示期截止后我中心将对无异议的药品进行撤网。

特此通知。

附件:拟撤网药品名单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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