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用耗材代码产品挂网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

时间:2021-07-05            来源:河北省医用药业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各耗材生产(含代理)企业:

按照工作部署,根据我省医保信息化工作要求,为确保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的使用和报销,拟同时将国家已赋码的医用耗材和省内医疗机构已使用的医用耗材优先挂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取得国家医保耗材代码的产品,如有河北省医疗机构采购交易价,请企业继续填报全国最低价,并协调医疗机构填报最低采购价。医疗机构采购交易价、全国最低价产生的时间自2018年9月1日始

二、已取得国家医保耗材代码的产品,如无河北省医疗机构采购交易价,需提供三个及以上所有省级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价,并承诺为全国最低价。同类同质量层次产品价格过高的,企业需提供成本价。

三、未取得国家医保耗材代码的产品,请相关企业尽快登陆“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https://code.nhsa.gov.cn/)进行信息维护,如产品未取得国家医保耗材代码,将影响在我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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