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发布时间:2021/6/16 来源:河南医药采购平台
关于新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价格申报
有关事宜的通知
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为确保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的整体价格处于合理水平,减轻群众药费负担,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增补挂网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函〔2021〕6号),现就新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价格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属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已在省医药采购平台申报增补挂网且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未挂网药品(药品清单请登录“非中选药品价格申报列表”查看)。
二、申报条件
非中选药品生产企业申报价格须为全国最低中标(挂网)价或主动降价。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直接挂网和增补挂网价格(相近规格品种的申报价格以中选品规为基准,按差比价规则进行折算)。
(一)申报价格主动降至或低于中选药品中选价格的;
(二)申报价格不高于同质量层次非中选药品全省最低挂网价的(非中选药品没有挂网价的取最低有效交易价)。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1年6月17日-6月19日。
(二)申报方式:有关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系统—招标平台—药品招标系统,使用CA进行登录,进入“非中选药品价格申报”列表,选择相应药品,填写价格后,保存并提交。
四、申报要求
(一)未在我省医药采购平台注册的生产企业请于2021年6月17日前完成注册。注册方法请查看“办事指南”栏目 “企业首次注册办理流程”。
(二)申报企业按药品最小包装单位报价,价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为便于企业申报价格,相关企业可登录“非中选药品价格申报”列表查看非中选药品全省最低挂网价。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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