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第七批当期采购周期内新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

发布时间:2021-8-9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8〕9号)相关规定,现开展第七批当期采购周期内新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药品范围

    当期采购周期内新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以药品注册批件分类标识作为判断标准,包括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视同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国家药监局公布的参比制剂,批准日期在2020年4月17日(不含)之后的认定为当期采购周期内新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

    二、申报时间

    2021年8月9日-2021年8月13日17:00。

    三、申报方式

(一)请在申报时间内填写下述表格及报送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gzgpo@gz.gov.cn,邮件名格式:药品通用名+投标企业+一致性评价报名。同一企业填报多个品种的,请务必每一个品种对应一封电子邮件。报送材料包括:

1. 当期采购周期新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申报表(EXCEL电子表格,见附件1);

2. 药品注册批件(jpg或pdf格式,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3.参比制剂须提供国家药监局关于参比制剂的相关证明材料(jpg或pdf格式,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4.企业认为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jpg或pdf格式,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二)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1.药品信息申报表中的价格部分须填写最小制剂价格保留4位小数,并上传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件(jpg或pdf格式)和EXCEL电子表格;

    2.申报价格须符合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入市价要求;

    3.企业申报同规格多包装药品取多个包装中最小制剂最低值作为申报价。

    四、其他事项

(一)已在广州药品集团采购通过医保谈判、竞价、集中委托议价等分类采购方式挂网的药品按原采购方式采购,不再重新挂网。

(二)本次申报工作将分批进行产品校验公示和挂网。

(三)请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不接受现场递交所列纸质版申报材料,请相关企业按要求在网上提交材料。

(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同通用名剂型的药品按https://gpo.gzggzy.cn/detail.html?infoId=6011&CatalogId=2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五)请各有关企业如实、认真进行申报,如发现企业存在虚报、瞒报、错报、漏报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负。 

五、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0-28866465

专此通知。

附件:当期采购周期新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申报表.xlsx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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