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品种残缺规格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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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9-29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采购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1〕41号)和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以下简称“第五批国家集采”)工作的安排,第五批国家集采首年采购周期从2021年10月9日零时起执行。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品种残缺规格(药品目录见附件)已在新交易采购模块挂网。
为做好药品的供应,请相关生产企业登录平台,选择药品供货的配送企业,建立配送关系,以便医疗机构按规定实施采购。
第五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按照“第五批国家集采(中选)”的商品来源进行挂网,原来源挂网的产品暂停挂网。各单位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的,请通过“药品申投诉”模块发起“采购交易”类别的申(投)诉。
联系电话:020-28866464、020-28866067(国家集采业务咨询);020-28866470(技术支持)
特此通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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