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拟暂停交易药品(第二批)执行时间的通知

甘肃省

发布时间:2021-9-23                           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甘交易医字〔2021〕131号

各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医保配套措施的意见》、《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挂网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申报挂网结果中第二批拟暂停交易药品将于2021年11月22日执行,请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计划做好库存消化。

业务受理与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申诉质疑材料接收邮箱:gansuypzb@163.com

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385、2909193、2909381

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

附件: 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第二批暂停交易结果.xlsx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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