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
发布时间:2021-12-10 来源:药械交易处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医保发〔2021〕5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在我省直接挂网采购工作,现就2021年国家医保谈判275种药品申报资质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未在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挂网交易的医保谈判药品。
2.已在采购平台挂网交易的药品不需申报资质材料,对于挂网价格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药品,须按照不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要求调低挂网价格并提交价格申报表。
3.国家医保谈判仿制药按照我省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申报,不纳入此次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专项申报范围。
二、申报时间
请相关企业于2021年12月22日17:00前,通过采购平台申报资质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方式
1.未在采购平台挂网交易的药品需申报资质材料和《价格申报表》,企业通过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网址:http://61.243.4.129:8020/),按照投标企业网上申报操作指南(在平台指南中自行下载)的要求进行申报,并在“药品专项属性”栏勾选“国谈药品”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和《价格申报表》。
2.已在采购平台挂网交易的药品不需申报资质材料,通过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入“产品信息填报-产品动态维护管理-价格维护”提交调价申请及《价格申报表》。
四、有关事项
未办理数字证书、企业注册及绑定的企业,可通过网上远程或现场办理及绑定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的流程及材料要求、数字证书操作手册详见数字证书办理指南(通过平台首页中的【平台指南】自行下载使用)。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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