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省关于公示2021年度吉林省第十批药品集中采购日常信息更新、“两票制”界定和企业申报全国最低价的通知

吉林省

发布时间:2021-11-19       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有关企业:

按照药品集中采购日常工作安排,我中心受理企业申报的相关信息材料,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3日。

二、质疑方式

对公示内容(详见附件)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11月23日16:00前,由被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将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和其它佐证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并递交至我中心药品采购处。

三、联系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7楼725室。

联系电话:0431-81866935


附件:2021年度吉林省第十批药品集中采购日常信息更新、“两票制”界定和企业申报全国最低价的通知.xlsx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19日





  • 评论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