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
发布时间:2021-10-28 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药品差比价规则》(发改价格〔2011〕2452 号)及我省药品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工作流程,经与已中标挂网药品价格差比、第三方价格核查、企业确认等程序,现将2021年第十批中标挂网药品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包装)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不同转换系数(包装)增补结果
本批次共有7家企业的11个药品符合增补要求,其价格不高于原中标(挂网)价格差比计算值,也不高于全国最低9 省的平均值,符合甘肃省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包装)规定,拟增补结果见附件。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导入平台供全省医疗机构使用,不再另行通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且核实异议成立的,取消其增补申报,具体结果通过平台查看。
(一)公示期:2021年10月29日2021年至11月2日。
(二)申诉质疑材料递交方式:将申诉质疑材料制作成1 个PDF 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增补结果执行
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包装)结果自2021年11月3日起在全省执行,集采平台增补企业务必在1个月内建立覆盖全省各级医疗机构的网上配送关系。
三、其他
动态调整执行结果中申请继续保留价格调整资格药品增补不同包装的,待价格调整结果确定后再增补;各医疗机构在采购中存在问题的,请及时向我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931-2909266、2909192。
监督电话:省医疗保障局0931-8127135。
电子邮箱:gansuypzbbz@163.com
附件:2021年第十批中标挂网药品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包装)结果汇总表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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