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新增纳入《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名录的公告

江苏省

根据《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制剂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苏医保规〔2023〕1号)要求,经专家论证等程序,现将新增纳入《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名录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在11月3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如是单位反馈,请在反馈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邮政编码:210013。

联系方式:025-83290277

电子邮箱:jsybj_yiguanchu@163.com

附件:新增纳入《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名录.pdf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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