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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名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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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7-13 来源: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28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4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专家论证等程序,现公布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名录,请各地按照苏医保发〔2021〕40号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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