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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变更事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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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2 来源: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1家零售药店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现公示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备注 |
1 | 上海裕德堂大药房(普通合伙)乐秀路店 | 上海市嘉定区乐秀路367号1_2层 | 取消中药饮片 |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8月2日至8月8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12393。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 8 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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