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全国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制售假劣药品情况

2020年全国共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假劣药案件7361件

2020年度全国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制售假劣药品情况

全国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组织开展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2020年全国共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假劣药案件7361件,货值金额52317.17万元,罚款129534.26万元,吊销许可证38件,移送司法机关168件。案件涉及原料药、化学药品等各类药品。


消费提示

提醒消费者在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等购买药品并索取保存相关凭证;购买药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

必要时,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nmpa.gov.cn/WS04/CL2042/)的基础数据库查询核实药品注册相关信息

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并按医嘱或用法用量服用药品,特别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监督工作,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药品,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15

数据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数据发布时间: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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