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0年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拟涨价药品市场认可结果等事宜的通知 甘交易医字〔2021〕86号

甘肃省

时间:2021-6-29       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开展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场认可和专家论证,现将 2020 年度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拟涨价药品市场认可结果予以公示,并将动态调整结果执行后满足调入集采平台条件的药品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涨价药品市场认可结果公示

(一)基本情况
       2020 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拟涨价药品共 2022 个,其中第一批 1757 个,满足价格调整条件并经专家论证同意的 27 个;第二批 265 个,满足价格调整条件并经专家论证同意的 12 个。

(二)公示期

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至 7 月 6 日。

(三)申诉与质疑

公示期内接受申诉质疑,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申诉质疑材料扫描成 1 个PDF 文档发送至 1722672580@qq.com,所有申诉和质疑均应上传真实充分的佐证材料,否则其申请无法予以支持。

二、市场暂未认可的拟涨价药品处置

动态调整结果中的拟涨价药品,市场认可窗口期内未满足价格调整条件的,考虑市场认可周期和医疗机构采购实际,企业如申请继续调整价格的,可继续保留市场认可资格,不更新平台和中标挂网价格,按照不低于新的申报价采购量达到上一年度总采购量 90%的(不少于 5 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采购,经专家论证后可进行价格调整;如上一年度无采购的药品,按照新的申报价采购量达到本年度总采购量 90%的不少于 5 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采购,经专家论证后可进行价格调整,申请企业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申请函发送至 1722672580@qq.com公示期内企业未申请的视同为放弃价格调整,按照前期公布 的动态调整结果,以原中标挂网价执行。

三、满足调入集采平台药品申报

动态调整结果执行后,部分药品满足由阳光平台调入集采平台条件,具体参照《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开展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公2020 年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结果(第二批等事宜的通知》

甘交易医字〔202118 ,现对近期企业申报拟调入集采平台的 15 个药品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至 7 月 6 日。

(二)申诉与质疑 

      公示期内接受申诉质疑,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申诉质疑材料扫描成 1 个PDF 文档发送至 106695939@qq.com,所有申诉和质疑均应上传真实充分的佐证材料,否则其申请无法予以支持。


(三)后期申报办法

阳光采购平台调入集中采购平台实行常态化申报,满足调整条件后,企业可将调整平台申请函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成 1 个PDF 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106695939@qq.com),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对每月 15 日前申报的月底前公示处理,15 日后申报的下月处理。

四、联系方式

(一)工作时间

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8:00,节假日休息。

(二)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385290938229092652909268、2909192、2909381、2909266。

甘肃省药品采购企业交流 QQ 群:208694057。
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

 

附件1:2020年度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拟涨价药品市场认可结果公示表

附件2:拟调入集采平台药品公示表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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