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关于做好国家谈判药品挂网 工作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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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17 来源: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
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医保发〔2021〕50号),为做好2021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在我省医药采购平台的挂网工作,请相关生产企业登录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进行资质信息维护,已经挂网的药品无需再次维护信息。信息维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我中心将于12月31日前完成药品的审核挂网工作。
维护方法详见我省医药采购平台“操作帮助”栏目《河南省药品网上信息维护与资质上传操作手册》。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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