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医院关于公布增加部分直接挂网药品生产企业的通知

贵州省

发布日期:2021-11-18       来源:药械交易处


各有关企业:

按照《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黔卫计发〔2016〕76号)和《关于做好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黔卫计发〔2018〕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品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9〕1号)、《关于印发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2号)、《贵州省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试行)》(黔卫健发〔2021〕1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满足临床用药需求,贵州省人民医院拟将部分药品按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其他议价联合体议定的挂网价格纳入我院采购目录,并2021年11月12日至11月15日在“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申(投)诉意见,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我院拟增加采购的药品名单详见附件。

二、新增拟采购的药品挂网执行时间从20211118开始执行。

三、其他要求:

1.采购周期内,以上药品必须严格执行“两票制”。

2.生产企业及委托的配送企业必须在合同采购周期内按照议定价格持续、足量供应药品,采购周期原则上不低于1年。否则,将暂停生产企业所有药品在我院的销售。


附件:贵州省人民医院增加部分直接挂网药品目录.xlsx

  

贵州省人民医院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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