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调整硝苯地平等药品网上采购资格的通知

江西省

发布时间:2021-06-21 14:16:49   来源: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规定,挂网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数量超过3个的,在确保供应的前提下,集中带量采购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通过一致性评价后恢复采购资格。经挂网公示,现公布近期满3家企业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采购资格调整结果。 

     附表:

部分药品调整网上采购资格公布表.xlsx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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