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
关于陕西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评分结果和拟中选产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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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7 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陕西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要求,现将申报产品各项评分结果(详见附件1)和拟中选产品(详见附件2)予以公示。各项评分数据以企业申报信息为准计算评分结果。
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申报企业为1至2家(含2家)的,组织专家进行议价(详见附件3)。议价时间另行安排,相关要求以采购平台具体通知为准。
公示期: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14日,公示期内接受企业实名书面申投诉,逾期不再受理,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投诉遵循“谁投诉,谁举证”的原则,对未提供举证材料的按无效投诉处理。
申投诉受理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一楼受理大厅5、6号窗口。
联系电话:029-88661243 029-88661244
附件. 1.陕西省药品集中采购产品评分结果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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