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
发布时间:2021-10-28 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开展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企业申请价格调整、信息变更及平台调整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药品价格调整及信息变更
根据企业申请,现对价格调整的25个药品(附件1)和信息变更的33个药品(附件2)予以公布。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照执行日期导入平台供全省医疗机构使用,不再另行通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且核实异议成立的,暂不变更。本批次价格调整和信息变更自2021年11月3日执行,具体结果通过平台查看,不再另行发布通知。
对于企业主动降低价格、承诺按全国最低价或某一较低价格销售的,医疗机构可按承诺价采购,不得高于承诺价采购销售。
二、平台调整
近期共收到9个药品申请平台调整,按照我省动态调整相关规则,拟由集采平台调入阳光平台4个,拟由阳光平台申请调入集采平台3个,申请阳光平台调入集采平台待专家论证2个。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照执行日期导入平台供全省医疗机构使用,不再另行通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且核实异议成立的,暂不调整。平台调整自2021年11月3日执行,具体结果通过平台查看,不再另行发布通知。
三、申诉与质疑
公示期内接受申诉质疑,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申诉质疑材料扫描成 1 个 PDF 文档发送至gansuypxxbg@163.com,所有申诉和质疑均应上传真实充分的佐证材料,否则其申请无法予以支持。
申报企业要按照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和阳光采购平台的相关交易规则,及时做好医疗机构的采购及议价应答,确保临床使用。
四、联系方式
(一)工作时间
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8:00,节假日休息。
(二)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192、2909193。
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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