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国家谈判药品仿制药挂网采购的通知(四)

广东省

发布时间:2021-11-29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协议期内国家谈判药品直接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1〕34号)相关规定,现将公示期间企业确认且无申投诉的国家谈判药品仿制药(药品目录见附件)在“新交易采购”模块挂网,请各医疗机构按规定采购。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谈判药品仿制药挂网目录(四).pdf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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