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江西省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数据更新至4月19日)》的通知

江西省

各设区市、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赣医保发〔2023〕15号)和国家医保局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更新结果,对《江西省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2023年)》进行更新。此次新增变更药品共1584个品种,7973个品规,含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新增规格和医保支付标准,其中新增双通道药品2个品种,2个品规;涉及西药中成药药品编码更新67个品种,158个品规,更新过渡期为3个月,过渡期间新老码均可运行,过渡期后老医保药品编码停用。目录数据库“2023版甲乙类”中“甲(乙)类(待论证)”按医保自费药品管理。本通知自2024年5月21日起执行。请省医疗保障监测中心于5月21日零点及时做好信息维护工作。

附件:江西省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更新表(数据更新至4月19日)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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