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中药配方颗粒目录》的公告

江苏省

根据《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办法》(苏医保规〔2023〕2号)要求,经专家论证等程序,现将《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中药配方颗粒目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至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省医疗保障局反映,并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意见函(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至我局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邮政编码:210013。

电子邮箱:jsybj_yiguanchu@163.com

附件: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中药配方颗粒目录.pdf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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