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申请省本级“特药服务”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湖南省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2日         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湖南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印发省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湘医保中心函〔2020〕12号)规定,对申请省本级“特药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的监督,公示起止时间为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9日(5个工作日),如有问题或问题线索,请在公示期内采取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我中心举报,举报电话84900211。

  附件:2021年申请省本级“特药服务”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名单

  湖南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8月2日


  • 评论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