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鲁晋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申报材料专家审核结果的通知

山东省

发布时间:2021-9-12                         来源: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各申报企业:

现对鲁晋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企业申报材料的专家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请登陆“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http://117.73.254.238:9000/sso/login.html)”,通过“药品采购”-“公示信息管理”-“公示信息查看”,在“鲁晋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上点击“查看公示列表”,查看审核结果。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查看公示列表”-“办理”功能提交质疑,逾期提交不予受理,提交的质疑材料应真实有效。

被质疑企业收到质疑材料后,通过平台作出澄清并提交相关材料,质疑澄清截止时间: 2021年9月17日。

申报企业可通过“药品采购”-“带量采购申报”-“已申报药品维护”-“查看审核结果”查看本企业产品的详细审核结果。

审核结果包括产品基础信息(是否属于采购目录、具体目录条目申报是否正确、通用名、规格等)、产品注册批件、剂型证明材料(冻干粉针、溶媒结晶等)、确定评审分组材料、短缺药品主要原料自产证明材料等。

审核专家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崔淑云、丰茂国、姜丽红、司敏、汪蕾、闫美兴、杨大男、杨建新、杨文莲、翟光喜、张强、张雅慧、赵维、郑贯中。

公示期:2021年9月13日至9月15日。

质疑澄清截止时间: 2021年9月17日。

业务咨询电话:0531-83192663,83192213(工作日)

技术咨询电话:0531-83195033(工作日)

附件:鲁晋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企业申报材料审核结果.xlsx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12日

  • 评论
发布